經濟部能源局昨(17)日與蒙古能源部能源發展中心簽署「台蒙再生能源管理領域合作了解備忘錄」。經濟部預期兩國締結策略聯盟後,不但有助台廠搶食蒙古國逾百億的再生能源商機,更可為台廠能源服務輸出開闢練兵場。
「台蒙再生能源管理領域合作了解備忘錄」昨日由能源局長王運銘與蒙古能源部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Mundur Erdene-Ochir在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見證下於台北完成簽署。此份備忘錄為我國首次以「中華民國」國名與蒙古國簽署的備忘錄,在外交上被視為重要進展。
王運銘指出,此份備忘錄可為雙方再生能源和能源管理建立制度化的合作關係,其中以太陽能光電、風力發電、能源審核和能源效率管理等四大領域做為初期合作重點。
能源局官員進一步指出,蒙古國地廣人稀,日照、風力等再生能源潛力相當豐沛,為了降低國內燃煤電廠造成的空氣汙染問題,蒙古國政府定下目標要把目前不到10%的再生能源發電占比,於2020年拉高到20%至25%。經濟部官員粗估未來五年內裝置容量將會翻倍成長,新增商機可能超過100億元。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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